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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房地产经纪人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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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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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房地产经纪人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事部、建设部《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1]128号)的要求,满足我市国家房地产经纪人注册及继续教育的需要,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学会拟在大连市举办全国房地产经纪人继续教育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11月10日至11月11日
二、培训地点:大连金悦度假中心(冶金大连疗养院)
大连七贤岭七贤路39号(28、202、531公交车中国华录站下车南100米)
三、培训费用:每人600元(含资料费)。
四、报名须知:请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房地产经纪人注册证(未注册的房地产经纪人携带执业资格证)、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培训费及报名回执,于10月19日之前(周六、周日除外)到大连市房地产经纪人协会(西岗区黄河街88号201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秦小茜、丛艺
联系电话:0411-83626632、83687768
大连市房地产经纪人协会
二00七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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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超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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