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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我国能源建设的总体规划

发布日期:2007-04-12
 
    “十一五”我国能源建设的总体安排是:有序发展煤炭;加快开发石油天然气;在保护环境和做好移民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开发水电,优化发展火电,推进核电建设;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适度加快“三西”(山西、陕西、内蒙古西部)煤炭、中西部和海域油气、西南水电资源的勘探开发,增加能源基地输出能力;优化开发东部煤炭和陆上油气资源,稳定产能,缓解能源运输压力。我国将加快开发神东、陕北、黄陇(含华亭)、晋北、晋东、宁东6个大型优质动力煤炭基地;重点开发黄河上游、长江中上游及其干支流、澜沧江、红水河和乌江等流域水电资源;建成田湾一期、广东岭澳二期核电工程,开工浙江三门、广东阳江等核电项目。

 责编: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