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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启动大会上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党委书记林久平讲话

发布日期:2008-04-07
 
(2008年4月3日)
同志们:
      今天,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教育局、司法局、广电局六个部门联合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动员部署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的基本国策,推进国土资源法律知识的普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使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成为广大基层干部众的自觉行动,中央和国家六部门启动了全国县、乡、村三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去年12月25日,中央六部门召开了专题电视电话会议,下发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今年2月22日,省国土资源厅等六部门也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并下发了《全省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刚才,德勋同志对我市开展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进行了部署,明确了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目的和任务。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的领导同志也作了重要讲话,从不同侧面进一步提出了我市开展这次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要求,更增强了我们搞好这次活动的信心。下面,我代表市教育培训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国土房屋局,再讲两点意见。
      一、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开展基层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认识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认为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
      第一,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七大全面总结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和宝贵经验,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了总体部署。十七大报告强调必须长期坚持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的基本国策,对保护耕地、节约资源、维护农民权益等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国家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市政府与各区市县政府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状,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格局,资源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国土资源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但是,必须看到,在我市也存在着经济增长资源环境代价大、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水平滞后、国土资源违法违规屡禁不止等突出问题。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开阔思路,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有效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践中我们深刻感受到,实现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新突破,决不能局限于国土资源部门本身,必须教育引导全社会共同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彻底改变“一家管、多家用”的局面,从主要靠监督管理转变到既抓管理又抓教育上来,从“单枪匹马”执法转变到着眼调动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守法积极性上来,努力形成共同普法、共同守法、共同执法、共同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新格局。
      第二,是破解资源矛盾难题,有效保障和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迫切需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一个快速发展的新阶段,资源需求持续增长,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资源保护压力进一步加大。我市农业用地基本情况是:人均耕地少、优质耕地少、后备耕地资源少,这三个指标都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近年来为了完成耕地占补平衡任务,我市不得不花巨资在省内实行异地占补平衡。同时,国有建设用地可供地数量不足,与经济发展所需新增建设用地数量相比,土地供应缺口很大,特别是在我省确定的“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发展战略中,我市的建设用地供地不足的问题更加显现出来。从矿产资源上看,我市矿产资源以非金属矿产为主,水泥灰岩和剂灰岩等矿产资源在省内占有重要地位,各类矿山数量众多,但多数规模较小,主要以露天开采为主,矿山资源的开采和利用在支撑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破坏和影响着环境,治理整顿工作任重道远。通过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我市的国土资源情况,深刻理解国土资源各项法律法规,对于增强县、乡、村三级干部的资源忧患意识,自觉落实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的基本国策,转变发展理念和经济发展方式,走出一条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新路子,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第三,是贯彻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从根本上解决违法违规问题的紧迫任务。在去年开展的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和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中,我市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的决策部署,扎实工作,行动迅速,查处了一大批违法案件,取得了明显效果。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中,查处各类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50起。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违规违法用地和探采矿产资源的问题还普遍存在,尚未得到有效遏制。造成国土资源违法违规形势如此严峻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没有在基层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一些基层干部群众法律知识贫乏,法治意识淡漠,法制观念不强,缺乏依法办事的自觉性,特别是在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当守纪守法与一己私利、一方私利发生冲突时,一些同志就心怀侥幸、主观故意违规违法。这些都与与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不够、教育不够、普及不够有很大的关系。俗话说,“上边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县、乡、村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关键环节,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最终要靠县、乡、村来贯彻落实,县、乡、村干部必须带头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守法。要强化基层领导干部的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使保护国土资源、守住耕地红线成为广大基层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
      二、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确保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取得实效
这次县、乡、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为抓好这次教育培训活动,在这里,我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协同工作,确保教育培训活动顺利开展。我市的教育培训方案已经印发到区市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为了抓好这项工作,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教育局、司法局、广播电视局和国土房屋局联合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教育培训方案,各司其职,认真做好工作。各区市县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的村级干部教育培训方案,报市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认真抓好落实。要合理安排培训计划,根据培训对象的实际情况,利用农闲时间,依托党校、行政学院、培训中心等场所,采取组织培训班、专题研讨班等形式开展培训。要建立和执行好培训考勤、学习抽查、考核等制度,确保教育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建立联络员制度,各地区、各部门要指定一名同志作为联络员,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将省、市的教育培训信息及时传达下去,将意见和建议反馈上来,以便总结和改进工作,提高教育培训的实效性;要保证每一名领导干部按时参加教育培训活动,把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到位。要搞好监督检查。市里将派出工作组,对各区市县教育培训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教育活动顺利开展。11月份,将组织对各区市县教育培训活动进行考核。
      二是要结合实际,科学设定教育内容,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这次宣传教育培训活动采取分级负责的方法,县(市)干部参加省里组织的教育培训,市级主要负责乡镇干部的教育培训,县级负责培训村级干部。培训的重点内容是中央关于国土资源的法律法规、大政方针;与基层干部群众生产生活和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经常发生在基层的各种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等。通过通俗易懂、简明扼要的宣讲培训,侧重于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知识,使大家清晰地知道哪些事能办、应该怎么办,哪些事不能办、为什么不能办,办了之后会造成什么后果,要承担什么责任。市里将组建讲师团,具体承担乡(镇)干部的教育培训。各区市县也应组建讲师队伍,承担本地区村级干部的教育培训。总之,要通过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使广大基层领导干部做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行政水平有所提高,学法、懂法、守法、执法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自觉性明显增强。
      三是要抓好舆论宣传。认真做好这项活动的宣传工作,既是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本身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广泛深入开展、扩大社会影响的重要保障。新闻媒体要适时设置专题、专栏,围绕“全市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开展的进程,分不同层次,以不同的形式,从不同角度及时报道活动的各项动态消息,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要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的主流媒体作用,利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扩大宣传的效果,营造学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的良好氛围。要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以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大纪念日广泛进行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活动。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村(居)要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公告栏等宣传阵地,及“三下乡”服务、文化节等重大活动和节庆日、纪念日,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对象,采取发放宣传材料、张贴标语、悬挂横幅、服务咨询、图片展览、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活动,使节约用地、依法用地的法制意识深入人心,进一步掀起基层领导干部和群众学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新高潮。
      同志们,开展全市县、乡、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是一项打基础、利长远的大事。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这一项工作,加强领导,严密组织,通力协作,真抓实干,把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的基本国策和国土资法律法规落实到每一个县、每一个乡、每一个村,使这次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达到预期目标,为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提供资源保障。

 责编:超然